注册 登录 检索 电台

迷你方式显示论坛 RSS订阅此版新信息  

加入收藏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首页 >> 交流区 >> 论坛主区 >> 珠光宝气 >> 查看帖子
 新帖 新投票 回复帖子 上篇 刷新 树型 下篇  

 97 1 8: 此主题共有1帖 此页1帖 每页12帖
 

 帖子主题: 东莞消委发出今年第3号警示:买珠宝防“猫腻”
 

东莞消委发出今年第3号警示:买珠宝防“猫腻”

   南方网讯  近日,东莞市消委会根据全市金银珠宝玉器市场的调查和消费者对珠宝玉石的咨询投诉情况,向全市消费者发出今年第3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要提高对珠宝玉石常识的认识。

  据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介绍,市消委会在调查中发现当前东莞市珠宝玉石市场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珠宝玉石市场以次充好现象的存在,尤其以翡翠和珍珠最为突出。市场上所标称的翡翠(A货),许多实为漂白充胶处理翡翠(B货)甚至染色处理翡翠(C货)。另外,金饰品中成色不足、偷工减料的情况也比较多;其次,市面上出售的珠宝玉石、金银饰品部分缺乏产品质量认定证书。按国家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场上出售的每一件金银珠宝都应具备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金银珠宝检测中心”或质监局授权的检测站检测后颁发的《鉴定证书》。据调查,东莞市许多金银珠宝饰品店,在向消费者出售饰品时,都未向消费者出示《鉴定证书》;同时,珠宝市场的标识不规范,而标识是产品质量和价格的重要依据。如将18KGP(镀金产品)标注为18K金饰,而在销售单据上却标注为18KGP,市民往往不明白“GP”的中文意思就是“镀金”,极易上当受骗。市消委会就曾接到这类投诉,顾客发现自己支付了18K金饰的价钱,购回的却是镀金产品,由于销售单据上又写明了是“GP”(镀金产品),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此外,钻石饰品低质高价的现象也存在,由于钻石的质量主要体现在钻石颜料及净度分级上,一般人很难区分。

  针对这些问题,3号消费警示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金银珠宝玉器饰品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防范。首先,消费者购买珠宝玉器时,最好选择到规模较大的珠宝玉器销售商场购买,不要轻信广告购物,更不要买街边地摊货;其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销商出具或索取每件珠宝玉器经省质监局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以确认商品的真伪及质量等级,并保留好发票;对于商场或超市以消费额满一定数额后抽奖赠送的珠宝玉石或兑换的购金赠券尤其要小心,其内含的质量和价格问题可大打问号,消费者要谨防受骗上当,同样也勿忘索取票据,以备日后查证;同时,消费者要认清珠宝玉器的质量标签标识。贵金属标签应注明: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合格证明。镶嵌珠宝饰品标签要注明:镶嵌材料名称、钻石级别、饰品总质量、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等内容;消费者要求经营者开具的单据一定要明确标明产品的名称和标识,并要求销售商用中文标识,不用英文标识。由于消费者对珠宝的英文标识概念不清,很容易被经销商误导;此外,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珠宝玉石质量有怀疑或争议的,可首先通过质监局的检测所检测,若发现有掺杂或以次充好现象,再向工商、质监、消委会举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市消委会为营造放心的珠宝玉石消费市场,已向有关监督主管部门建议,加强对全市金属与珠宝玉石市场的监督,开展专项质量整治活动;同时,建议行业协会联合全市部分大型的珠宝玉器经销商举办对珠宝玉器的质量识别鉴定、标识认定问题的消费者现场咨询会等,向消费者提供对珠宝玉器知识的正确信息。
 

 97 1 8: 此主题共有1帖 此页1帖 每页12帖
 

 新帖 新投票 回复帖子



回复帖子 注意: *为必填项
*验证信息
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帖子名称 长度不得超过255字
内容(最大25K)

是否是UBB代码

内容支持插入UBB标签
使用方法请参考帮助
其它选项:  显示签名   锁定帖子  - 颜色表   Alt+S或Ctrl+Enter快速提交